正常的人檢舉是別人的權力有時車子臨停上下車也是別人權力至於要不要跨雙黃是自己能選擇的對向沒車平常心態都會跨過去然後一走了之但是...總是有魔人會拍人家誇越雙黃線然後去檢舉這個制度 就是被這些魔人玩壞掉的不過我希望他們再努力一點 多檢舉一點 玩越爛越好
有些人就覺得誰都該"讓我"!!!大家都要體諒我的"不小心"!還有偶爾自己的"不方便"!!!!!!!!殊不知只是讓別人去承擔牠造成的風險而已!!!在乎的人就像樓主這樣擔心受怕!!!不在乎的你拿他沒辦法!!!
問題在於車種不同執行也會伸縮自如...樓主說的情況,汽車越線檢舉多半都是違規事實不明確結案,但機車100%開單。機車行駛禁行機車也是100%開單,汽車行駛機慢車道或是違規停車卻是幾乎不開單。大家還是要搞清楚有問題的是誰,是立法刻意造成族群對立的那些垃圾?還是馬路上為生活奔波的彼此?
檢舉,台灣奇蹟!自檢舉盛行以來,交通可曾因此而改善?政客無能促進經濟,增加稅收,就利用媒體推波助瀾,讓愚民自相殘殺,充實國庫。愚民腦補正義光環加身,為自己失敗的人生找回些許存在感。況且檢舉可以讓自己報復行車時的老鼠寃!隨處可見以五花八門器具佔位的路霸,無人處理,違停可消除?泛濫的雙黄線!試問家門前是劃雙黄線的雙向單車道,目的地在左方,有多少人出門會先往右走去繞一圈?回家也都繞至順向回家?近日發現部份雙黄線悄悄被改回白色車道分隔線。無能的公務員比貪官更不可取,數倍的公帑被浪費於無形!執法本應由受過專業訓練的執法機關人員執行,即使警務人員也非人人熟悉交通法規。在台灣,一堆以閹宦行為沾沾自喜的愚民,既可毫無責任的肆意檢舉,又可大報老鼠寃,還能以正義光環自我陶醉,何樂不為!應立法規範,如檢舉不成立,檢舉者須處以檢舉項目相同罰鍰,檢舉者若一年內違反自己曾檢舉項目者,以知法犯法,處以雙倍罰鍰!如此以杜絕亂槍打鳥、私心報復老鼠寃,而非真正以正義為己任,本身絕無違法犯紀者。又可確保每件檢舉案件,國庫皆有收入!相信正義檢舉人都會支持如此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