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中看到的是你從時速40多在路口突然減速到18左右(前方沒有任何狀況,導航的問題不能歸為突發狀況),而且又蛇行(行跡從路口開始往左,過了路口突然又往右),所以你也很可能自己收到43條罰單。
對方很可能只會收到未打方向燈(相對你可能收到的43條,對方應該不算痛,反而是痛快?),至於你要舉發對方第43條,很有可能不會通過、就算通過也很有可能申訴撤回~對方可以答辯說是因為你開車方式導致他不得已從內側車道變換到外側車道,通過你之後再變換回內側車道,而因為這過程有點緊急,導致車輛熄火,對方很可能是高手,他有打雙黃燈且沒有再次停車擋你。
至於你說的導航問題,我有多次遇到,遇到這種情形,我的作法是既然已經往左轉了,就依勢左轉,這時先在路口停等,確認對向車輛是很合理的(沒有違規,只是若後方有左轉彎車可能也會不爽),若後方無左轉車,則等後方車輛離開後再切回原車道,若後方有左轉車,就只能左轉,再想辦法繞回來。
romanminmin wrote:
情境:導航偏移,造成路況判斷錯誤,所以行車速度有點慢在找路(外地人),結果後面一台貨車超車按喇叭就算了,還靠的很近一附要擦撞的感覺,我也回按喇叭,他老兄就故意煞停(前面無車,不知道算不算拍到),請問這種檢舉什麼成功率高又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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