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噁心自私的超速魔人,永遠兩套標準自打臉

討論這樣多都沒用....癥結點其實就是台灣人怕吃虧,愛插隊 愛卡位,佔內線才會快阿.......

平常道路上就一堆愛插隊 卡位 不論汽車 機車...

卡到前面又不跟上車流 這才氣人............
huang635555

可能要晚上9點過後,才有跟上車流這問題[笑到噴淚]

2024-11-07 20:54
龜公 好了啦~
你老婆知道你是龜公還上網討拍嗎?
huang635555

需要龜一點的是大車[笑到噴淚]

2024-11-07 13:07
un3354

半夜在國道1, 我開GPS119, 大車在外線都可以比我快!

2024-11-12 10:00
噁心自私的超速魔人,永遠兩套標準自打臉。

這些人其實就是最捨不得離開內側車道的人。
追求極速快感的人,前方有車就立刻切到隔壁車道了,路況有變化樂趣更多。哪管誰龜在內車道。
發這種文就知道素質、觀念如何!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只要右側車道車況許可,不管車速為何,即應駛回右側車道,這是基本的行車知識及禮儀,只有台灣會有以最高限速行駛的爭論。

有能力、有機會到國外自駕,看看他國的駕駛禮儀,在不塞車情況下,是否會像台灣常常有右側車道車速比左側車道快這種特殊現象!


不佔用內側超車道仍為保持車流順暢,但或許台灣有太多駕駛對自己的技術、能力沒有信心,無法應付兩側有車流的情況,又對大型車及自身側有車流的恐懼感。但可以承認嗎?事關面子,當然要以依最高速限行駛為藉口,一上道即佔用內側超車道,讓自己處於自認的安全側,而且安步當車、拉遠車距,既避免因自身反應慢而追撞前車之風險,又有領頭羊之優越感,尚可腦補自己阻止他人超速的正義使命!

當路上遇到佔用內側超車道者,請悲憫的看他們一眼,切勿苛責,必竟他們受限於自身技術、能力、常識的不足,若讓他們行駛於中、外側車道,反而可能對其他用路人造成更大旳危險!
鋼筆文青

你講的好貼切喔[拇指向上]

2024-11-07 14:19
huang635555

常常看到開120以上的,看到照相機還踩剎車[笑到噴淚]

2024-11-07 20:56
最喜歡行駛內車道的有兩種人
1. 新手,他們很怕大車,寧願躲在內線
2. 超速魔人,只要一直加速,加到超速,認為應該擁有救護車的權力,別人都要禮讓他
國道公路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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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是否應禮讓後方超速車?

【#規定及罰則】
按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下稱高管規則)第8條第1項第1款:「在高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90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80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同條第1項第3款:「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同條第2項:「在交通壅塞時,小型車得不受前項第1款及第3款之限制。」違反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下稱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3款舉發,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另按處罰條例第33條第2項規定:「高速公路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6,0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罰鍰。」

【#說明】
一、有關高管規則第8條第1項第3款但書規定:「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其立法緣由,係依據交通量調查,顯示國內高速公路超負荷運轉之情形相當嚴重,考量現行道路容量普遍不敷需求,故有上開但書之規定,允許小型車於內側車道得以最高速限行駛,旨在發揮道路使用之最高效率,且不影響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之功能。
二、綜上,#內側車道為超車道,『#非超速車道』,#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即合乎規定;#如後車任意迫近,#連續以喇叭、#燈光或其他不當方式逼迫前車讓道,#本局將嚴加取締此等惡意逼車行為。
三、為維持超車道之功能,確保內側車道暢通,本局並持續 #加強宣導用路人,#利用內側車道超車後,#即駛回原車道,#儘量勿占用內側車道行駛。

【#呼籲】
本局在此呼籲駕駛人應遵守高速公路車道使用及速限相關規定,切勿超速行駛;「#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及限行最高速限小型車」;「 #時速低於80公里慢速車,#勿占用內側車道,#應行駛外側車道」,本局將持續強化勤務規劃及警力派遣,並利用各項科技執法設備,嚴正執法,確保國道交通安全與順暢。

【#重申】
慢速車違規行駛內側車道罰則如下:
一、時速逾80公里,且未以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二、時速低於80公里,占用內側車道行駛,未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新臺幣5,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三、利用內側車道超車,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且未以最高速限行駛,致堵塞超車道者,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罰鍰。

超速或龜速抓不完,-而台灣人的路怒症大都是被環境逼出來的

在日本開過幾次車,高速公路上日本國民的交通意識非常良好
內線就是超車用途,超過前車後回到中線,與行駛速度無關

台灣高速公路內線有許多人 "我在內線使用合法速度行駛,憑什麼要我換車道? 我沒犯法,開115算龜車? 開比我快的都是飆仔,超速仔"

但事實是許多占用內線的車輛時常造成後方回堵,一次就是四五台車在後面擠著

超速的人確實不對,但占用超車道也是交通亂源;三線並排所造成交通擁塞比超速嚴重許多,因為影響的是整個區間以及其他用路人

不管是超速或是龜速都不該霸佔內線超車道
huang635555

政府都不抓,大家互相傷害[笑到噴淚]

2024-11-08 7:28
最內車道只有保時捷、法拉利這種車種可以開, 其餘車種都太慢太龜了.
超速?

再怎樣也比龜速好太多了啦
huang635555

大車謝謝你的言論[笑到噴淚]

2024-11-08 7:29
一堆人的想法就是:

你違規就是罪該萬死,

我違規叫做關你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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