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虫弱精 wrote:
以前在台北市開了五年...(恕刪)
說的沒錯,只要不貪快,可以減少很多遺憾~
每次只要要轉彎都提早30秒以上打方向燈,從來就不預先關門,到了路口停下來,後面車子都看到我要轉彎了。這個時候總還是會有機車想要搶快鑽縫隙,反正就讓他們先走。這樣後面車子會自己決定要讓我還是要先走,只要夠慢其他人都能知道我想做甚麼,這時候在灣過去也就減少了因為突然動作可能引發的意外~
當然有時候後面車子會嫌我開的慢,但是我就是方向燈打了就慢慢開,這時候就要引用我二叔幾十年前的跟我說過的一句金玉良言,我現在還很受用~
他說後面有車子在那邊叭你就不要理他,反正他也不能怎樣?你就慢慢開,不然他還能輾過去嗎?
我覺得是滿有道理的,道路上很多人在開車,也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反應很快,我可以忍耐等別人一下,別人不能忍耐則是他家的事~
不然你就輾過去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