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有些人是故意的通常是機車騎士,某程度上來說...確實會讓人特別注意到進而提升自己的安全性但造成其他用路人不確定的判斷或分心像這樣左側超車會不會突然切過來?等你切又不切去繳一繳!不要再這樣使用方向燈了
法律不是只有條文內容而已,還有概括條款的觀念,不依規定使用燈光就是如此!長距離長時間(行政裁量)使用方向燈,卻未變換車道或轉彎,被罰真的是剛好而已。因為已經妨礙其他用路人明確判斷違規車輛的路線,這對於交通安全的公共利益有所損害。
williamwu1107 wrote:要如何申訴,理由要怎...(恕刪) 如果金額不高,真的不用費時處理說真的每每在路上常常遇到燈號打了不轉不轉又不切掉,然後就一直打下去我是很想也檢舉這類駕駛.............................燈號一直閃...........在後面看著很刺目
williamwu1107 wrote:要如何申訴,理由要怎...(恕刪) 您沒有行車紀錄器的影像證明您是從變換車道後開始就一直打著方向燈?所以延遲一段時間到底是延遲多久?延遲2個路口是多遠的距離?罰單所標註的地址方便放上來讓大家看一下到底這兩個路口是多短距離?基本上這樣的車在路上很常見而看到這種車我心中只會有無限國罵因為容易誤導其他駕駛,誤以為他要左轉實際上卻一直直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