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的想法也是認同全台停車格都收費,然後也不用區分什麼汽車、機車停車格,就區分大停車格、小停車格。大停車格是大停車格收費,例如一小時40元,機車或重機要停也可以,就是一小時40收費;小停車格ㄧ小時10元收費,如果汽車要停也行,就是車身佔用多少停車格計費多少,例如佔用6格,那就每小時60元收費。這個方式或許也是有很多缺失,但就使用者付費跟佔用車位爭議的處理上或許也是一種選項。
simbalion312 wrote:當有汽車格的時候,他...(恕刪) 所以你的意思是台灣的機車格停的下任何種類的重機嗎?還是不管重機多小台,都應該去佔一個汽車格?比起汽車的優勢當然是相對靈活且保有一定正常的路權,不然你以為買重機的理由是什麼?難道是風吹日曬雨淋吸廢棄兼肉包鐵嗎?
目前有部分縣市畫得比正常機車格寬的是汽車和重機共用停車格,有的是包含白牌也能停標準機車停車格很多是時段性或是全時都可以停汽車(彈性共用),有的是私人巷道自己畫的,當然違停的也一定會有這就是汽機車和重機都可以停,格子就比一般機車格寬版主貼的車格有時段性禁止停車,因為沒有確切拍攝時間,不確定是違停,快放學接小孩在等待,還是上個月東港迎王活動...
阿不就是一種違規停車的行為!!一般無牌的電動自機車會不會占用機車格?一般機車會不會停紅黃線?一般汽車會不會停紅黃線?一般汽車會不會停機車格?一般汽車會不會停公車格?一般汽車會不會停身障車位?想檢舉就檢舉,想對它怎樣就怎樣!何必只針對大重來說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