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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要抨擊警察躲起來拍測速照相

拍照取締前提要件, 警察已違反行政程序法「誠實信用原則」,即可能具有得撤銷之原因。尤其如果是交通標誌、標線等設置不完善,又再加上在隱蔽處拍照等行為。
因為他們是可以光明正大地做
為什麼要躲起來偷拍,這樣就讓人觀感就是為了搶用路人的錢而已啊

就跟科技執法,對官員來說,就是一種合法搶劫用路人的法規
以前是用超速照相,現在進步到用攝影機監視用路人的一舉一動來罰更多更多的錢,這就跟強盜沒啥兩樣了
一種是妨礙他想超速就超速了,一種是藉題發揮,唯恐天下不亂,只有這兩種,因為不超速的人不在乎這些。

那種人拉黑不夠,無視不妥,與其爭論也只是助長其顛覆的目地。最好的方法就是挑重點戳破其居心,然後對其的東扯西拉、模糊焦點視而不見。

台灣多數人有受過完整的教育和思維邏輯,只要不被帶偏淪為口水戰,反而閱讀者能針對重點去思考和分析。
憂鬱布偶

不是說那種90.100的速度,而是60.70左右就可以騎/開得很舒服了,但是大家都知道沒那種好事[大笑]

2024-09-07 22:32
edgar!!!

就是因為舒服的速度遇到狀況停不下來,所以才會設速限

2024-09-09 17:44
正大光明拍做什麼躲?
被新聞拍到的拍攝方法不是比賊還像賊歸在某個地方縮得像什麼一樣就是超危險
有單腳跨天橋往下拍的
甚至還有廂型車停在天橋上擋路中間往下拍的

除了速限不合理外很喜歡在有陷阱的地方抓拍不是?明知不合理還特地選
中國醫之前只有一小段30時不就特愛在那拍?

本來就是預防勝於取締
說那裏容易肇事沒有弄減速帶強迫駕駛減速注意而是搞偷拍會比較好?
現在台北市內主要隧道都是科技執法,所有人都照規定開,只有外地或白目不知道規定的才會猛衝,這鏡頭就裝那兒也沒聽人抱怨幹啥裝,明拍暗拍藏拍都是拍攝,可不是偷拍呀.
雖然我也覺得辛亥隧道速限只有五十公里,離峰時間根本沒車,還是得依速限開,否則就接罰單.
人就是GGYY的多
站在法律法條的角度,警察躲沒躲根本沒差也合法~ 觀感問題罷了~ 台灣人太多習慣自由了.... 認為法規既然可以鑽漏洞,為何我就不能鑽?? 他可以我就不行?? 刁民一堆~
警察測速目的,你們覺得呢?
為了民眾安全?還是業績?

我認為警察本來就不該偷拍,要光明正大的拍,讓用路上知道,這有在抓違規,用路人要注意限速,注意行車安全!

警察要為了抓違規那狗屁影響考績,真好笑!
應該是這時段違規平均5件,能少抓到一個違規,就給予獎勵!

拜託用路人不要違規!

這樣才能大大減少違規,若有不合理限速,民眾要有窗口反應,超過多少人陳情,在更改!

反正都在戳湯圓,沒救!
edgar!!!

所以只要沒有警察的地方就會充滿著違規,違停就是最好的例子

2024-09-09 17:46
純粹就是那些違規仔 被拍不爽..
不爽就不要違規阿..
活該被拍~~
taco1984 wrote:
台灣速限很詭異,一段...(恕刪)

反正,政府官員 有些就只會扯皮,告訴民眾,這樣的限速才是安全合理的, 要不,請這些官照著這些速限去開開看,
一下限速正常,下個路口又減速,再過幾個路口,限速又回復正常了.
或是,到北宜 照 區間限速的速度 開開看,看順不順,會不會因為 改這樣,那些愛飆車的,不會遵守交通規定的,會不會乖乖地駕駛?
所以,這些限速的規定,覺得 是在變相懲罰 普通的用路人, 或者,是在鼓勵這些 原本遵守規定,去學 那些不遵守規定的;因為, 這些違規的人通常都捉不到.反而遵守 交通規定的,容易被 捉到 .
標準答案就只有這個
公務人員必須依法行政,其中與這個議題有關的是
行政程序法第 8 條
行政行為,應以誠實信用之方法為之,並應保護人民正當合理之信賴。

誠實信用原則是指人民、國家之間的法律行為應誠實、確實履行承諾,不能欺騙。例如:警察欲取締超速車輛而進行測速照相,不可偷拍。
https://lawplayer.tw/blog/p/good-faith-principle
Andrew_SCM

在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55-2 條測速取締標誌「警52」...在一般道路應於一百公尺至三百公尺前....設置本標誌。已經入法的東西不是你講的民間法律見解

2024-09-08 7:56
鋼筆文青

你講得對!!但在愚昧的鄉民面前你會成為眾矢之的!

2024-09-12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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