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交通部公布2023年共有3,023人在道路事故失去生命,約每十萬人有13人死於交通事故,美國CDC公布2023年死於槍下有19,651人(不含自殺),約每十萬有5.9人死於被槍殺,所以在台灣出門被撞死的機率比在美國被亂槍打死的機率幾乎高三倍,台灣人出門真不容易啊。
人性本賤,交通員警站哨兩周後沒人敢隨意穿越馬路和不依規定轉彎。一旦,交通員警不在,就是你死我亡的劇情。為什麼?因為怕被罰緩啊!他們都知道不可為,但是貪圖方便。台灣人對於使用者付費這觀念嚴重不足,任何事都要占盡便宜又不肯拿出相對應的付出。
不暸解國外是怎麼執行的,但台灣實在不適用,右轉車道車子卡在那,機車在中間鑽來鑽去,一堆混亂不說,汽車轉彎視覺死角多,連我30多歲青壯年開車,都要戰戰兢兢,能保証那些屁孩、三寶、老人、大貨車轉彎時會注意到行人?現在用一條新法令,告訴行人過馬路時車子要禮讓你?下地獄比較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