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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出門10秒就A到別人的車

大家都錯了,

其實是狗剛好咬了不該咬的地方⋯⋯⋯⋯⋯⋯






啊⋯⋯⋯⋯⋯嗚⋯⋯⋯⋯⋯⋯⋯⋯!!!
jxv wrote:
騎士說狗狗亂動所以失...(恕刪)

jxv wrote:
騎士說狗狗亂動所以失衡
彰化員林博愛七街
08/16



那位肇事機車騎士應該可以向小貨車車主還有小轎車車主索賠過失傷害吧!
畢竟如果那兩台車不要停在那個位置肇事機車駕駛就不會受傷那麼嚴重..........

雖然肇事機車騎士很明顯就是新手駕駛...........
不過我相信最後應該是那兩台路邊停車的駕駛要跟肇事受傷騎士好好道歉.......

然後頂多就是花個2~30萬跟機車騎士好好道歉和解..........
不過我還是希望那位機車騎士在不久的將來也能榮登孝子行列就是了。
alan012900 wrote:
那位肇事機車騎士應該...(恕刪)


應該跟縣市政府申請資料。搞不好 那邊應該是紅線。只是沒有畫.....

有申請,萬一真的不能停車。體傷有機會獲得補償。不是賠償。因為沒有汽車停在那邊。應該會衝到私人地吧。

不過最重要的一點,受傷的騎士,有叫救護車嗎?! 這樣才有證明。

這是天龍國...
凡7年內撥打119電話申請緊急送醫救護服務之案件,得申辦本證明。



狗咬人,也算受傷。
人品是做人最好的底牌.
丁丁和拉拉是個人才 wrote:
想太多,違停是違停,...(恕刪)


沒遇到前, 我也是認為是這樣,車在路上就有錯(說笑話~但又是真的)
,小傷讓他魯不過就算,重殘就亂咬人了,拿一點算一點,
是不是撞車後才發現行車紀錄器裝那位子是要錄什麼鬼
這隻狗要被告過失傷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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