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判表比較沒有絕對效力。不過,初判表看起來,第二個(普重)是有責任的,如果沒有肇責會像第三個(乘客)那樣寫。只是乘客也被列在三聯單,然後初判無肇責,真的有乘客會有肇責的嗎?難道是握錯扶手?或是握錯排擋桿?陳翔安 wrote:各位大大,我們剛拿到初判表,我們是機車的那一方,但研判表看不清楚我方是否有肇責,有人能幫忙解答嗎
看了一陣子終於理解了,樓主一開始是騎在貨車後方直到開始右側超車都不見貨車打方向燈,略超過車頭時貨車突然來個大轉彎發生撞擊這就是樓主自述 "對方駕駛突然往右轉沒有打燈,騎在前方,沒辦法看到對方的車燈"語意上讓人覺得很矛盾的地方,事實上就是右側超車被擊落,但只挑對自己有利的講當然也有可能是其他情況,不過既然警方這樣判斷,一定是根據雙方的筆錄或影片鑑定費可以省起來了,改主攻過失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