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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後續,對方藉故拖延賠償

下次記得保險
省下很多時間
過失傷害不會成立,

等著檢察官寄不起訴書給你, 不要亂教!


這就是走調解, 提告民事而已!
為15000上法院不值得,

現在他還拿的出一萬,再拖下去搞不好這一萬都花掉了。

因為只有1.5萬,建議可讓對方拿值錢物品抵押,

例如他家人一定有機車,
可以先過戶一台給你,等還錢在過戶回去,
或是家裡有冷氣或是電視價值都是一萬以上都可以請他先拿出抵押,

這是在套出是否有還錢的誠意話術!

他如果願意拿值錢物抵押,表示他應該會還錢,可以在拉長時間一點,
如果他說他家沒冷氣、沒電視或是沒有值錢電器物品等,
就表示他就是要賴帳,
自己花錢消災!

2.5萬應該自己不會付不起,
上法院後為1.5萬不開心2年,其實重傷的是自己。
之前開在內線被從路邊開出的迴轉車側撞右後車身
對方在初判表出來前還打電話給我叫我出險讓他修車
因為他只有保強制險
最後是靠乙式修好(修車費十幾萬)而且是0肇責
假如沒保險就只好被氣死
直接走民事賠償吧,有需要訴狀我可以提供。
生活費+單親家庭+一個月薪水僅2萬出頭+一個小孩要養。

這樣也敢開車??
dighame

欠錢的人說的聽聽就好

2024-08-15 14:05
真心建議, 連保險公司都不想保的車, 就不要再開了, 可以報廢了。
這樣超過20年的老車...
1. 不安全, 安全配備已跟不上當今路況。
2. 很多老車都沒有固定車位, 想說老車隨便停路邊就好,因此台灣路邊很難停車。
3. 台灣每逢連續假日, 路上塞爆也是因為新車/舊車/老車 通通一起出現在路上。

台灣會這麼多車就是因為政府不強制報廢。
剛好給你一個理由廢舊車
貪譴 wrote:
一個月薪水僅2萬出頭

有固定薪水表示討的到,只是可能至少要再多花5000現金去法院跟債權追討用,剩20000元,精神跟工作損失不談,時間不知一年夠不夠完成判決加追討強制執行
故事前後看起來很合理,滿滿的鄉土人情味。這種事不經過保險公司,自己來就是這樣曲折的人生體驗。
現在就是擺爛最大啊

我之前走民事討錢也是繳了一堆規費跟奔波各處

對方就擺爛到底,你要告就告,強制執行再給你扣薪水就好

反正現在社會的玩法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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