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癲癇開車撞出人命⋯成大女職員涉過失致死罪!駕照2點不合規定直接註銷

Xantia_L wrote:
2020年9月交通部修法後開放癲癇患者考照

比起廢除死刑,放一堆罪大惡極的兇徒出來

這個法害死的無辜生命還不算多呢!
wakaura wrote:
駕照要連結醫療資料庫


應該是不可能的
個資沒有本人同意,他又還沒犯法前提供給其他單位
政府會被告死


之前滿街跑那個男星
全世界都看得出他精神有問題
但是誰拿他有皮條

有啦
哪個勇士激怒他,讓他砍
就會被送去治療一陣子

......但也就是一陣子而已
caoq

修法啊,有什麼修法辦不到的,特殊疾病都能列管了,就沒個資法問題?

2024-08-14 11:11
這職員的身份更適合當殺手吧!
有心人想暗殺誰就找她合作,
把人撞死後就假裝癲癇發作,
也查不出前後因果關係,跟死者沒結仇也不認識,
完全是無敵狀態。
星幻

也不是完全無敵,這種會屬於過失殺人的範圍,只是通常會以最輕來判,哪怕沒有和解、哪怕一毛錢都不賠受害家屬,最終刑期通常也就一年左右,然後就可以當個『老賴』了。

2024-08-14 11:21
去阿里山看海

是過失致死,不是殺人,通常只要和解賠錢就沒事了,繼續開車上路

2024-08-14 17:24
鬼島只要有雞腿 就能換駕照
focusrs21 wrote:
依現行規定每2年須定期提供醫師診斷書更換駕照之外,應該可以再加上必須提供這兩年中就醫用藥紀錄以利追蹤使否有長時間用藥控制

問題是人都是自私的, 配套也沒用
上面不是貼了個醫師告誡別開車, 結果還是開車撞死人的例子嗎?
老外有條件開放, 但人家會守法
台灣這些病人守不守法?
政府的問題, 還是這些不守法的人的問題?
2022年一個, 2024今年下一個, 以後還要有第三個, 第四個?
2020年修法前都坦言了, 一堆癲癇病人政府不開放都在無照駕駛了
吊照一輩子不得考領我看也沒用
就像酒駕, 除非直接禁止賣酒, 否則酒駕根本很難杜絕
毒品受到管制, 入手困難, 所以毒駕很少, 酒要不要比照?
+
身邊朋友也有這種案例,覺得患者本身要付最大責任。
有次給朋友載在高速公路上發作,我嚇死了,不久後就在路上撞死老人。
真心不懂這種病如果真的是無法控制會突然發作的話,為什麼還會想開車上路,真的這麼自私嗎==
吃水餃去睡覺 wrote:
真心不懂這種病如果真的是無法控制會突然發作的話,為什麼還會想開車上路,真的這麼自私嗎==


因為癲癇可以服藥控制,所以患者都自以為只要有吃藥就沒問題。

但實際上這種控制,不是百分之百,還是會有偶發性失控的可能性,若再加上一連串的巧合,就變成像這案子的狀況了。
路人39

酒駕也都自以為很清醒啊, 每個人體質不同, 為啥要用酒測數字來判斷?[偷笑]

2024-08-14 11:26
我就曾經看過一個附近家的老人
平時都是請看護推輪椅在活動
有次看他撐著拐杖要去開車
果不其然撞倒一排機車
重點是當作若無其實直接開走
前端很難控管
很容易隱瞞
應該是管後端吧
違規(高速衝出校門橫越馬路就是違規, 管他駕駛是癲癇發作還是在發春都不重要)撞死人就是鞭刑鞭到死
只是高官民代們怕鞭到自己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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