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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台北市要嚴格取締【銀白鐵排氣管】

那怎麼不換成你來被噴噴看
改啥我都沒意見
可以不要改到讓後面的人『享受』被噴的快感嗎?

非常感謝您!

我只知道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不要跟我說你很享受被機車排氣管排放的廢氣 噴到的Fu
nilkkk wrote:
請問大大噴您臉,犯了...(恕刪)

你會問這種問題,真的讓我感到訝異...

被噴到不舒服吧,已所不欲勿施於人
雖然沒有違法,可是也很不尊重別人
台灣立法院即日起將正名為「國家娛樂暨國際新聞製造協會」
我又沒說支持顏射管

我也知道改顏射管不好

但我騎車戴半罩+口罩沒被噴過,至少不容易被噴到吧

我既然沒辦法強迫別人不改,就只能從自己的防護做起
回文是美德,現在就積德
贊成抓翹管加一,那種不管後車感受的人,也應該要立法重罰,還有那種改聲音變大變難聽的也該罰
我戴安全帽是為了保護自己安全~

怎麼會是為了防止被翹管噴呢???

對裝翹管是沒有違反哪一個法條

但我覺得這是將心比心的問題吧

搭捷運不讓座給老弱婦孺一樣不犯法

但這是應該做的嗎???

我剛剛會回那位是因為單純看不慣他的用詞語氣

既然你有錢想改就改,反正老子你有錢

那哪天被人"不小心"丟東西進去出問題也不需要計較吧?

反正你有錢換支新的不就好了???

那請問一下~管身貼卡蹦這樣算是白鐵管嘛?
不會燙只會溫溫的喔~~

呵~說真的 我還不相信會嚴格取締
而且標準很難界定 再說台北市上下班時間
光交通就忙的要死了~ 抓白鐵管~~難喔~~~

除非是半夜臨檢那種 我還比較相信.
感謝01管理員的無私分享 幫你推高高^^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1&t=1098145&las
劍盾 wrote:
聽我堂哥說他朋友的爸...(恕刪)

這種話聽聽就好
每次說要大執法
交警還不是挑一些最沒有爭議的事項來作
更況且為何要抓白鐵管???
聲音大聲還是???
我只想說一句
笨蛋!
問題不是出在白鐵管...
只要不是原廠送檢或上市時的零件部品
像是射顏管之類的...才需要抓好吧!
我是萬惡之最..........




ADV聲音好聽 可是做翹管 尾段不做朝下
好像違反這條法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
更仔細一點就是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第1項第2款。

我不是讀法律的,但是感覺上只要你改裝就是違法了。
改管不是沒法可以罰,只是看他爽不爽而已,要罰啥都可以喬
出來罰。

轉自友站: 機車設備 可變/不可變更 規定及取締重點

(十四)機器腳踏車排氣系統隔熱防護裝置:
1.機器腳踏車排氣系統隔熱防護裝置之適用型式及其範圍認定原則:
1.1 車種代號相同。
1.2 廠牌及車輛型式系列相同。
2. 機器腳踏車排氣系統隔熱防護裝置,自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起,排氣系統隔熱防護裝置之表面幾何中心點、前後端相對消音器本體水平高度並距端緣三公分(容許範圍0.五公分)處及裝置固定點(若為內凹式構造,則取最接近之表面)等位置量測之溫度應符合左列規定:
2.1 鋼鐵材質者:量測溫度不得超過攝氏六十度。
2.2 樹脂材質者:量測溫度不得超過攝氏七十度。
3. 機器腳踏車排氣系統於正常騎乘或停放狀態,無碰觸乘員或行人肢體情形者,得免本項隔熱防護裝置檢測。

另,經過6月13日的協調會之後,原本交通部預定7月1日交通新法取締規範,因為有關渦輪、機械增壓裝置,以及煞車碟盤、卡鉗的問題尚未具體共識,所以無法趕在7月1日前公佈詳細的施行規範。但是警政署面對7-9月暑假期間的來臨,為了有效遏止飆車活動,但是又為了避免產生先前員警取締標準不一的問題,所以警政署特別公佈了較明確的取締車輛設備變更規範,以期基層員警在取締時,能夠遵循統一的規範與原則,以避免造成擾民的情況。

Professionally, effectively, rapidly, absolutely and definite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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