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仲科技 wrote:這CASE,汽車很難沒有肇責,只是比例的高低。雙向二線道欲迴轉,本來就該預留自己無法一次可過(技術)的空間,就看影片汽車騎士是可一次就過,但汽車卻太過緩慢進行倒車及再次前進的程序(整體花了20秒後發生事故),因此導致機車騎士誤判情勢而沒有特別減速,欲從汽車正常動作夠快,會留下空間讓機車及汽車雙方,都可以平安通過.....除非是新新手,很少用路人會花這麼多秒數! 擋在路中間嚴重妨礙瞎子騎車三成是跑不掉了請節哀
我自己是覺得機車這樣也可以撞到很扯啦,汽車也一定有肇責,可是我認為機車責任比較高。我在開車,這種會卡住兩車道的,我就不會這樣迴,迴轉會倒車的就是轉過去會到路肩的,倒車不會佔用超過一條道路,而且在轉之前要確認車流,如果車流太大,我就不會硬回,轉不過去倒車前一定開雙黃燈,然後要注意後面來車,畢竟誰都不想要出車禍,你自己迴轉前就要評估好。
初判表如果承辦警察不是瞎子,應該會寫機車全責,汽車肇責為零。但是機車方一定會提告過失傷害,檢察官會詢問詳細狀況之後怕麻煩應該也是起訴後扔給法官去處理。和解無望之後,剩下的就是看法官自由心證,他覺得汽車無責,就是無責免賠,機車方還要負責維修費用。他同情傷者,就是汽車三成,機車七成肇責!騎士如果沒多少醫療單據,應該要賠不少修車費。這再怎樣都不可能汽車肇責會超過三成,又不是直接迴轉馬上撞上,汽車很確定的是在合法也已注意情況下迴轉經過很長時間了,而機車騎士就真的像衝鋒敢死隊一樣,完全無視正前方任何障礙物無減速衝撞上去!這種騎士,真的該直接吊銷駕照。跟操駕動力交通工具做永久隔離!太危險了這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