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ccx3601 wrote:而且此處是交流道,往後幾百公尺才是公務車專用位置,要擺也是擺他專用的那個位置吧? 沒有規定一定要在公務車專用車位抓超速吧!圖片上警察的位置不影響路肩或車道很好的取締位置
supccx3601 wrote:只不過是半夜2點沒留意時速超過了十初公里而已,大家講的好像我是什麼開200多的飆車仔還是砍人犯危害到其他人了 這就是多數台灣人目前的素質~違規就違規,還有分輕重的程度台灣的爛~ 真的是世界看好了:只表演一次遵守交通規則很難嗎??遵守交通規則很難嗎??遵守交通規則很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