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espa9898 wrote:
我的理解也是這樣。應...(恕刪)
我到現在還是不清楚到底您(12樓)說的是正確的(時段內禁止臨停),還是11樓(有附交通標誌說明)是對的(時段內禁止停車)。
其實我臨停的位置在下圖左側紅色箭頭處(借用29樓的圖),而那個限時禁止停車標誌的位置在圖中右側那段區間。
我停的位置是黃線(沒熄火人在車上等),警車鳴笛三聲(大約五秒),我正納悶這裏不是可以臨停嗎?家人剛好出來上車了,我準備開走時左側後照鏡看到警察大人下車我只好等他走過來,然後就開單了。

我有問警察為何開 "在設有禁止停車標線之處所停車",我不是在黃線上臨時停車嗎?他說這時段這裏都不能停車前方有告示牌,但是我往前開到路口都沒看到,我覺得奇怪回家後上 google map查,那個禁止停車標誌是在我停車後方的路段。
我想是不是我停車的路段有新設限時禁止停車標誌,昨天又過去看了一下,並沒有。所以我打算今天下班要 上"監理服務網"申訴,結果今天回家收到警察局的通知書"違規案件撤銷"了。

還是有些疑問,想請教一下大家:
1. 那個 "限時禁止停車標誌" 有效範圍是到下個路口之後就無效嗎?
2. 然後在限定的時間範圍內,黃線是連臨時停車都不行嗎?
謝謝大家的指教
joyce_c wrote:
我到現在還是不清楚到...(恕刪)
一樓的車子不是我的車子,是 google map 上抓下來的圖片。
如果說那個告示牌意思是限時禁止停車,那本來就是劃黃線根本沒改變啊,可以臨停!但是大家的看法都是有那牌子連臨停都不行,如果是可以臨停,就算警車鳴笛只要在三分鐘內,還是可以讓乘客上下車。
heliun wrote:
很多時段禁停的標誌,...(恕刪)
很多時段禁停的標誌,以開車駕駛的角度都不易發現。
-> 我為了這件事還特別去看了一下同一條路各路段的限時禁止停車標誌,還真的都是跟路面平行,開車的人行進方向根本看不到號誌牌。
不過我現在搞清楚了,這標誌牌是在放寬禁止停車時間的。原本沒有這號誌牌,全天24小時禁止停車,有了之後是標示時間外的時間可以停車,時間內可以臨時停車,根本不是在限縮停車而是放寬。
當時詢問警察的時候警察的回覆讓我以為"標示時段外的時間可以臨時停車,時段內連臨時停車都不行"。



但是我還是有個疑問,這路段明明就都是車道,怎麼會變成禁止車時段外的時間可以停車呢?我是只會臨時停車啦,停車在這不是明顯妨礙交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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