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xv wrote:汽機車碰撞,汽車駕駛是Audi在台總裁,外國人,第一時間沒停留現場,交通隊抵達時人不在他晚上有活動,先去參加,然後再去警局筆錄,印度裔德國籍信義區松仁路5月17日 上次不就有個印度裔英國籍的富商撞死人就跑回祖國的事件嗎會不會再來一次
看影片,只有閃三下就轉而且完全沒有減速直接衝,看起來真的很趕,所以開車上路趕時間也是肇事原因之一,酒後不開車應該加個趕時間別開車,不知道影片前面是否早就閃燈?如果閃很久,應該肇責各50,反之則汽車100。
警方要不要宣布所有國人比照辦理?"至於並未實施酒測,是因警方看雙方身上沒有酒氣,經雙方同意下未測" ???Couch Patato wrote:新聞說"對於安薩瑞是否涉及肇事逃逸,警方說,因活動現場就在附近,加上不久後安薩瑞就在活動工作人員陪同下到警局說明,因此不算肇逃;至於並未實施酒測,是因警方看雙方身上沒有酒氣,經雙方同意下未測....."所以一般民眾也可以比照嗎?
唉...這外國人基本上一定有保險,保險公司處理就好,我看騎機車的人沒倒下去,就算有受傷應該也是輕微,但是直接離開可能有酒駕嫌疑是該譴責,但是臺灣人愛這樣錯誤方式騎機車也是要譴責的,行進間鑽車縫本來就是很危險,尤其又是鑽最右側,要鑽等整個車陣停下來再鑽,不然遲早會出事,臺灣人老是錯久了就當成是對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