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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在台總裁,與機車碰撞,人先離開

jxv wrote:
汽機車碰撞,汽車駕駛是Audi在台總裁,外國人,第一時間沒停留現場,交通隊抵達時人不在
他晚上有活動,先去參加,然後再去警局筆錄,印度裔德國籍
信義區松仁路
5月17日


上次不就有個印度裔英國籍的富商

撞死人就跑回祖國的事件嗎

會不會再來一次

看影片,只有閃三下就轉而且完全沒有減速直接衝,看起來真的很趕,所以開車上路趕時間也是肇事原因之一,酒後不開車應該加個趕時間別開車,不知道影片前面是否早就閃燈?如果閃很久,應該肇責各50,反之則汽車100。
有人跟我一樣以為AUDI總裁在台車禍離世了嗎 點進來才發現是肇逃 ....
印度人不意外...
警方要不要宣布所有國人比照辦理?
"至於並未實施酒測,是因警方看雙方身上沒有酒氣,經雙方同意下未測" ???
Couch Patato wrote:
新聞說"對於安薩瑞是否涉及肇事逃逸,警方說,因活動現場就在附近,加上不久後安薩瑞就在活動工作人員陪同下到警局說明,因此不算肇逃;至於並未實施酒測,是因警方看雙方身上沒有酒氣,經雙方同意下未測....."所以一般民眾也可以比照嗎?
inconceivability

法律是給懂的人用,本來就沒有哪條法令明文規定出車禍就一定要酒測,但警察有裁量權,警察若說要確實不得拒絕

2024-05-23 11:31
advantage

A3車禍好像雙方同意就可以不用酒測,至少我上個月在臺北市被撞就沒有酒測,對方也當下同意用保險直接賠償我,我連筆錄也沒做。

2024-05-23 13:41


汽車第一時間方向燈已經亮了,機車還跟後車並行,轉了才撞上。

歸根究底,還不是設計問題?為什麼機車一定要騎在最外側?還搞什麼車道分割根本亂來,如果今天車道劃分完整,很明顯是汽車錯,但這狗屎規劃,算了吧
印度人本來就缺乏道德感...

能出國念書移民應該是高種性人種

再加上有錢

有錢, 就能解決所有問題


要不告他試試...

刑法+民法都奈何不了他

頂多就是賠點錢了事



凹迪這樣算肇事嗎
Fa1con

LuDain15 行政罰的肇逃只不過是一張罰單,跟刑法肇事逃逸是兩件事

2024-05-23 14:34
LuDain15

為什麼我看不到我的留言... 那個扣照一個月很煩餒

2024-05-23 14:48
唉...這外國人基本上一定有保險,

保險公司處理就好,

我看騎機車的人沒倒下去,

就算有受傷應該也是輕微,

但是直接離開可能有酒駕嫌疑是該譴責,

但是臺灣人愛這樣錯誤方式騎機車也是要譴責的,

行進間鑽車縫本來就是很危險,

尤其又是鑽最右側,

要鑽等整個車陣停下來再鑽,

不然遲早會出事,

臺灣人老是錯久了就當成是對的了。
在台灣就是這樣
明明同一車道
機車就沒辦法排隊依序行駛
前車方向燈打再久
就是自己分割車道硬要鑽右側
鬼島駕車
自求多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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