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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會今天(14日)三讀通過 未戴安全帽等5違規仍可檢舉

立委諸公們,也請做點「 大事 」好嗎 ?

比如:
行人在斑馬線上,依號誌行走的權利與受到各式車輛傷害的「 加重罰則,修正 」?

是否,廢除國內「 引進與行駛大型摩托車 」的立法?


加加油,好嗎
stoak wrote:
明定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通話、汽機車駕駛人吸菸影響他人行車安全、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及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指引等,不開放民眾檢舉


好的,以後遇到這些狀況要記得打110檢舉...
這些狗都忘了幾年前有人因為汽車違停公車停靠區被害死嗎?
忙著立法送錢到花蓮,人民的無關緊要小事就先不要吵啦!
同樣一句話: 自己選的! 自己承擔!
馬路是我家的時代來臨了。
安全帽,要戴"合格"的安全帽吧!! 很多人拿工程帽、雪帽、自行車帽戴捏~~

不就要連"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並於帽體貼有商品檢驗標識"的MARK~~

都要拍起來 XDD ,停在路邊坐在機車上等人,也要戴著,不然也會被檢的FU~~
stoak wrote:
立法院會今天(14日...(恕刪)


事實上是
自從去年底大選前
交通部就要求警政單位修改檢舉要件
"沒有提供連續3分鐘以上違規影像 警方不受理檢舉違規臨停和違規停車"
依此條件九成以上民眾檢舉違規臨停都不受理
就算修法開放民眾檢舉
也只是騙民意而已
實際上民眾檢舉違停早就全面禁止了
以後違停只要不停人行道跟斑馬線就可以了吧
真是大家一起來違規的修法
皆大歡喜喔
hch2006

藍綠白共識喔, 嘴什麼? [笑到噴淚]

2024-05-15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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