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檢舉制度是一項不錯的措施,但被太多惡意檢舉人玩壞了,有違規被罰,這真沒啥好說,但為了檢舉別人,沿路跟拍,送出幾張到幾十張檢舉罰單,這是真的有些太過,甚至連媽媽騎機車在二個小孩(超載),每天檢舉....有朋友有一個月天天(同一時間)去取物,紅線停車,上樓取物,下來離開約5分鐘,總共收到35張罰單...當然更多惡意的駕駛,故意在單線道(中央雙線)慢行,引發數十輛汽車駕駛逆向超車而大量檢舉...立意雖好,但是太多這類檢舉人,致使政府需要限縮檢舉制度。
檢舉魔人沒得檢舉微婷等等的,只好刁鑽到剩方向燈可以洩恨了然後看到檢舉魔人可以懲罰108萬次違規魔人我就不免莞爾一笑因為對於交通的改善一點幫助都沒有想到檢舉魔人在微弱的燈光下竊竊的插卡剪片上傳內心感到十分的欣慰亡國財真的救了不少邊緣人啊
罰重一點不就解決了嗎?想想一位員警一整天上班時間光處理民眾檢舉,國庫就可以增加幾十萬收入的話,不就賺爛了嗎?而且一舉數得符合比例原則國庫賺爛,補貼員警收入,解決警員人力不足問題。沒人敢違規,交通品質提升,民眾安全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