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看法是⋯機車為直行車道非右轉專用道,若無超速事實,應該屬無肇責。因為他已經在這應注意貨車動向之後越過貨車才被突然右轉的貨車右撞機車車尾而倒車。這已經與應注意而未注意無關。如果今天是貨車先違規右轉後機車才去撞貨車,那就變成要負擔一部分肇責了。貨車行駛的車道為內側車道,在路口突發性要右轉直接要跨越外側車道而去本就違反交通規則!貨車當負全部肇責。
國際觀 wrote:看地上2條虛線這路口只有往左及往右並無直行一個在內側卻忽然往右的貨車遇到在外側要往左超車的重機,路口白目恣意轉彎和路口沒放慢速度的命運交響曲 一條是本車道主線的引道線橫向的是右側對面車道的引導線該路段外側車道直行或右向皆可,重機並沒有錯內側要向右行駛,理應靠外側並打方向燈
諸葛小花 wrote:法規上重機沒問題啊四...(恕刪) 肉包鐵的何必用生命捍衛路權?(反)我自己也算重視防衛駕駛的,但我發現很多人以為自己在法律上站的住腳就不懂得減速與防衛駕駛好奇他們是不是沒想過很多東西不是對方坐牢或是賠錢能彌補的防衛駕駛真的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