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BUSA wrote:科技執法抓得到的都是...(恕刪) 所以這叫科技執法?科技搶錢而已如果某違規牌贓車、吊銷、牌照資料與顏色不符定期不定期從路口經過且有規律是不是可以設點抓捕?結果沒有只當搶錢機器哦我忘記了微罪不罰偽造特種文書最重一年,罰金最高9000微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