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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國小師騎車撞違停併排「釣蝦場貨車」頭部重創慘死

並非無路燈處,會撞上,沒專注在路上吧?

且,所謂的老師,並沒有比較正常。
altairchou

受害者就一定全沒錯誤,不能檢討嗎?

2024-03-09 11:11
sagat

altairchou 不能。吱吱

2024-03-09 11:53
微罪不檢舉、不計點!
以後這類垃圾事會越來越多吧?
heliun wrote:
並非無路燈處,會撞上,沒專注在路上吧?

貨車違停的地點是下坡+左彎的起始點

如果內線前方有車
後方車輛在切換到外線車道時
確實很有可能會來不及反應而撞上

這台貨車的違停位置相當危險是沒錯的
政府官員A:「釣蝦場營業用車是為了生計,不得已停在那,受害者明知有車還騎過去撞,可見防衛駕駛觀念不足!」
政府官員B:「我認為要再編列1000億經費全台巡迴演講防衛駕駛。不應該譴責那些為了生計而違規的人民。」
政府官員A:「同意!請你馬上擬一份草案。」
政府官員C:「這些業者為了生計違停還要背負賠償金額,我建議再編列一筆經費成立基金會,例如計程車扶助基金會、砂石車救難基金會之類的。補貼他們遇上事故面臨鉅額賠償金額的困難。」
政府官員A:「有道理!你明天也一併送草案上來。」

總統:「你們表現很好,繼續留任輔佐我。」
tansywen

政府官員D:因為這樣今年機車A1事故再加1,該路段應該再多畫幾條禁行機車道以保障騎士安全。

2024-03-08 21:13
b700543

本篇甚好,就是有點美中不足,為什麼才編列1000億?若是能編列2兆20年...完美!

2024-03-08 21:25
事實證明靠你們檢舉也改善不了交通事故,還是要靠社會新聞來警惕大家比較有用,
getyou wrote:
交通部檢討最高罰鍰新...(恕刪)
BlueSky5230 wrote:
政府官員A:「釣蝦場營業用車是為了生計,不得已停在那,受害者明知有車還騎過去撞,可見防衛駕駛觀念不足!」
政府官員B:「我認為要再編列1000億經費全台巡迴演講防衛駕駛。不應該譴責那些為了生計而違規的人民⋯⋯ 好嗎?」

這官員很01很可以
神邏輯真的很棒
這些官員平常是不是有偷上01
johngaliano wrote:
可能要死的是王國材他家的人才有感

太魯閣案他就是負責代表的次長,沒在怕的
jaipeng1006

升官發財過得可好呢!!

2024-03-08 20:05
只是違停而已

政府認證微罪
沒事的沒事的

是你們自己不長眼





你們要選我
我有什麼辦法…………
ohajbmc wrote:
事實證明靠你們檢舉也改善不了交通事故,還是要靠社會新聞來警惕大家比較有用

汽機車撞上違停車輛,
造成死傷的社會新聞數量近幾年已經數不清件數,
有警惕效果嗎?
反而是檢舉罰單警惕違停車主比較有用
不然違停車主何必向民意代表陳情,
修法限縮檢舉?
眼觀耳聽

ohajbmc 誇張的例子究其實也寥寥無幾,你真心的不知道那些說檢舉太浮濫的就是違停成性被檢舉還鬧上新聞的垃圾駕駛嗎?

2024-03-08 22:26
ccs911

當然浮濫,因為會檢舉到他們,在那邊靠北檢舉浮濫的哪個不是怕自己收到罰單。

2024-03-09 19:00
看來,殯葬業跟行車紀錄器相關業者要有利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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