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沒搞清楚重點,有誰天真的以為日本人素質好才沒什麼違規?以為新加坡人素質超好才沒什麼違規?根本放屁,都是罰出來的結果。
若今天修法充滿沒有任何人權可言的斷指刑、鞭刑、死刑時,幾個人敢貿然違反?
罰金也不夠重,看看人家違規停車24小時,只要有人吃飽太閒連續檢舉滿,累積懲罰能破百萬日幣,你敢亂買亂停?
台灣就是罰太輕啦,沒禮讓行人就直接60萬台幣罰下去 + 車輛沒入報廢,行人在斑馬線亂走直接拖去鞭刑,政府有本事這樣實行,再來看台灣還有多少白癡敢太給笑。
酒駕?根本沒有爭議的東西,抓到就是女的剁奶男的剁屌,如果能罰成這樣,別說酒駕,我他媽喝酒都不喝酒。
ap7869858 wrote:
台灣必須跟新加坡一樣 每10年繳一次錢
10年太久了! 應該每年至少200萬不夠再多追繳,
這些錢要能付擔所有不開車的人交通費用,如公車,捷運,客運,火車,高鐵等等,
如果我們不開車,這些交通費用由開車的有錢人支付!!!
我們歡迎,讚成。麻煩樓主算一下要付多少,你們真的願意付,高速公路隨你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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