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起司 wrote:車牌拆掉停在停車格,...(恕刪) 3/7晚上經過此路段,無牌賓士已不在此車位,換停一台小貨車,天色昏暗且有車停在車位上,無法看清楚地上是否有留下拖吊的粉筆字,3/8今早過去確認,感覺無法看到有拖吊車拖吊後留下的粉筆字,應該是車主在政腐把車拖走前開走了,看來他應該是爽賺了至少10天的停車費,至於有沒有被開罰單,我想應是開不出來吧!不説了,我要去買拆車牌工具放車上了!感謝政腐德政,讓我學了一招,以備不時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