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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讓行人變得矯枉過正

現在這個政府就是個吸血鬼

專門吸百姓錢包而已

讓人們互相亂鬥而問題根本沒解決
樂觀樂觀 wrote:
「禮讓行人」真正的意義是當行人自己已經決定要走上斑馬線了,車輛要減速禮讓

而非行人自己也還在看車,車輛卻硬要停下來禮讓

有一次我走斑馬線就如同你說的一樣,勇敢的走過去而不是觀望,但是車子始終沒有停下來,最後我逃命般的狂奔才保住小命。
說得很對,但建議樓主不要到歐美日開車
不然按當地規矩可能會等到崩潰喔...
當然也不是這些國家每台車都願意等、讓
不過我住紐約看過幾次搶快的車是直接人被攔下來不然就是被拍打車
台灣四輪大爺能接受嗎?
舒發一下, 今天走堤防內道路, 經過一個匣口有紅綠燈, 一名阿桑舉起右手像鋼鐵人那樣對著綠燈的來車優雅的過馬路, 她明明行闖紅燈, 還是要讓.
樂觀樂觀 wrote:
現在有部分人會自以為...(恕刪)

只問你一個問題
如果路口的車輛一直都順車流一直走
都沒有斷過
請問
車輛沒有禮讓的請況下
行人 該如過馬路?????
像最近的新聞,閃燈路口人行道紅燈,然後機車未禮讓被檢舉,就很奇怪
如果有人禮讓,然後行人就會尬在那邊,有點變成強迫行人闖紅燈
其實燈號和路口設計好,是不是都沒有這些問題,還有汽車市區平路超過
時速70都算超速,轉彎速限不能超過30
還有大車轉彎死角要特別增加轉彎時一定要停住再開
樂觀樂觀 wrote:
現在有部分人會自以為...(恕刪)


其實應該沒有駕駛想故意煞停
當你被檢舉過後............就會有陰影了($6000+3點)
我本來就是跟車流走的那類駕駛
自從被後車檢舉過一次..............就會很注意路邊行人(站在斑馬線等待)的狀況
fostsc

是啊,都要怪那些檢舉魔人

2024-02-29 9:44
重點是警察抓不抓
樓主可以拍一些您認為不應該讓,然後開過去後的影片(最好前方有警察)
這樣的影片一多
大家就知道不會被罰
之後也就不會讓了
能夠往前踏出這一步,是進步的象徵
矯枉過正,我覺得是必經過程,用好事喜事來看待
融入社會,內化成習慣或規矩,總是需要時間
我是覺得當行人在等著過馬路時

車輛減速慢行通過斑馬線應該是可以的

但是當行人決定要開走時

你遠遠看到就一定要整車停下來讓行人有足夠時間通過

現在檢舉魔人 看到有人在旁邊等著過馬路

然後有車通過行人面前就檢舉

真的有點超過了

當然法條是死板的 魔人總有理由

所以建議從法條面修改才能杜絕魔人操作
fostsc

檢舉磨人是一回事,但警察可以不罰嗎?不行嘛,所以應該先修改法令才對

2024-02-29 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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