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g131 wrote:也許當下氣消不了,想去攔車吵架,勸你千萬不要這樣做,對交通安全也沒幫助沒有罰單,沒有改善是真的給你參考一下,被鬼切嚇到很不爽的處理方式把力氣拿來好好截圖,也許1個月後國道警察會給你個公道 原來真的可以檢舉 終於有辦法可以治治那些隨意插入前後車安全車距的車了!!
gtbfrvdecswx wrote:.....當下我就叭他跟他對嗆遇到這種狀況只能忍然後讓這些猴子繼續囂張嗎? 深呼吸,轉個念頭、換個想法,然後顧好自己的行車安全,不用跟對方一番見識啦,take it easy!(個人淺見)
seatree wrote:高速公路變換車道不保持安全距離,檢舉被打槍的機率非常高。 真的一次拍的很明顯車道線一截都沒有,警察也是打槍火大打去飆罵答案是,未有閃躲動作,表示可預期,意思是我故意加速不讓才會貼近看到鬼,瞬間從後方鑽到前面斜切我連反應都來不及,還可預期從此只要遇到就故意偏一下車身幾次下來才檢舉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