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ruing168 wrote:
無照駕駛:不應該開車
闖紅燈:不應該在馬路上
無照駕駛撞上了闖紅燈
到底是誰的責任比較大
你是不是沒駕照?
還是沒開過車?
無照是一回事
違規闖紅燈是另外一回事
事故一但發生
看得是事故發生的原因
而不是你有沒有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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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照雖然也在行政處罰項目,但無照除非伴隨著其他違規,不然不會被判定在車禍原因之中。
所以只要你沒有違規,即便無照,你也不會有肇事原因。就像是我今天是密醫,你來我這邊看診,結果自己在我診所門口被石頭絆倒,跑來怪我說我沒有醫師資格害你承擔傷害吧?
如果無照超速,撞死闖紅燈的,可能無照這一方也會負擔不少比例,會被以無照導致無法合理判斷路況導致無法正確反應為由,加重責任。
如果有照超速,且有照一方的情況跟上述無照超速完全一致,那有照超速的部分也會承擔部分責任,但是不會有無照超速這麼多。
總結:
無照無違規,撞死闖紅燈 = 0%責任
(但無照還是要吃無照罰單+上課)
有照無違規,撞死闖紅燈 = 0%責任
無照有違規,撞死闖紅燈 = 50%責任
有照有違規,撞死闖紅燈 = 30%責任
幾%是我舉例,真實情況依鑑定為主
肇事聯單與初步分析研判表不具有法律效力!
肇事聯單與初步分析研判表不具有法律效力!
肇事聯單與初步分析研判表不具有法律效力!
警方沒有車禍鑑定的權力,詳細情況依照車禍鑑定表為主。
國外是國外,台灣是台灣,如果真的無照就絕對錯的話,那我平常看到那個明顯國中高中的,我應該都可以直接全油門撞死?這種事情明顯就不符合台灣司法的價值觀。
還有,你在出車禍前,就能知道對方有照無照?所以對方有照與否根本不影響你的駕駛行為,但對方違規與否,就會影響到自己的駕駛行為,反之自己違規也會影響到對方,這才是法院邏輯。
覺得不妥,麻煩去考法官或是去選立委,不用在01到處刷錯誤觀念,沒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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