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認為有些法律該修不修
(例如牛車、機慢車的定義法規是舊世代的東西了,更不用說法規中的汽車其實指的包含機車)
然後不平不改不重視,出事了(橦死人)才想到要規範
然後又沒有一定配套方式草草上路
就會造成這種兩難的情況無解
這種情況!通常會叭一下或拉下窗提醒用路人要嘛就闖紅燈我讓你行人
要嘛就請他退到人行道範圍
但現行執行你會發現很大概率
你叭的當下有二個情況
一個是行人覺得你在趴尛我又沒要闖紅燈
一個認為你在對他罵幹(台灣喇叭就是戰鬥邀請…)
拉下車窗可能你還沒開口
對方就認為你要找事了…
反正這種的只能找最安全且保護得了自己的方式過了
我個人如確定行人真的只是在等綠燈的話,我會盡可能靠中線開過去
然後行車記錄器最好保存長一點,防止未來真被檢舉看能不能拿影片去問監理站的人不然是要怎樣過
最好的方式?
看有沒有重視相關問題的議員立委或是政黨,支持他們到有所改變吧…
不然就看你有沒有影響力,讓新聞記者拿這議題去吵大
讓交通部主動說明示範該情況要如何正確的通行
我如果是記者或是議員立委,我也很想問問可以改變這些問題的官員們,要怎樣通行?
par3838 wrote:
圖片直接螢幕手機翻拍...(恕刪)
針對行人過馬路
我建議(單純個人想法),因為綠燈,車子和行人同時通行,行人在走的時候,車子又面臨等行人過,後面車子等一排….
不如雙向紅燈停30秒(雙向車子都等待,行人比較安全),行人號誌雙向綠燈
接下來行人號誌紅燈,單向車綠燈20-30秒
之後換另一車向綠燈20-30秒
不曉得會不會好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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