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要告對方要在六個月提告期限內決定好,超過對方不賠妳一毛錢妳都拿他沒辦法。六個月內能和解最好,妳的要求非常合理,沒有亂坑人,很有良心了,這麼低的賠償撞人的人還不想賠⋯要不要出險那是他家的事,跟要不要賠償妳無關,別聽他鬼扯。很多人就是能賴就賴,這就是為什麼要提過失傷害告訴,妳去提告不用花一毛錢,對於這種死皮賴臉的人,送他刑事傳票一到他手上他自然乖乖付錢。不用擔心檢察官問話,記住犯錯的不是妳受傷的只有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