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oopy wrote:
練習關門再右轉,不然..
sidney178 wrote:
要右轉前, 要把右邊的空隙先佔滿(俗稱關門)
讓機車沒有空隙可鑽
切記 在路口前30公尺起.. 陸續作出(明顯)轉彎前預備動作
概可趨吉避凶~
我個人認為 作出轉彎前動作
以讓週邊用路人 能提早且明確知道
您車行走意向尤為重要。
但我若“關門”
=即 偏右且臨靠右側
=意向明顯/明朗化。..陸續地..漸近地卡位佔位之意(但我再怎樣的關門/卡位/..基本上..吾將盡可能也留給機車小小通道..萬一機車適巧也正要右轉彎)
得讓他能自行順利通過或避離。
*這樣操駕方式 互相均可減降事故發生。(後續 或還存有機會 演變/因此有了轉圜餘地/Safe!)
*當我方 稍有少許疏失時..
*對方也能 及早因應作調整/避離(Safe!)。
真有 不少駕駛人
誤以為 打了方向燈即無敵
在轉彎前 或轉彎時並未確實持續留意察看 各方(於此 主要重點在於右側)行車動態。

敬請見諒 憑影像內容
我個人認同 官方判決
試試
看能不能爭取至肇責比例5:5
問題點:
1.(未關門)
2.且似乎 想要轉向
但卻似乎又不轉向地..
行進意向 未明..
我寫這麼多 是希望您誠服 減少不悅
甭生悶氣嚕。
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