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件事有幾個重點1.未禮讓行人 沒什麼爭議點2.眼鏡哥踹車 這個爭議很大 踹是有 但毀損 必須達到凹陷或刮傷之類的不可自然恢復的痕跡若今天 踹的力道剛剛好 沒有任何表面痕跡 就不構成毀損 (當然也沒有什麼現行犯...3.馬路上驟停 這個也是有爭議 我認為是沒有 因為有糾紛 就類似車禍案件4.誰打誰...新聞上說 眼鏡哥先動手 擄人跟強制罪應該不至於...至於傷害 應該互告總結 我認為未來走向是汽車罰違規 兩者不互告
jxv wrote:本來是交通問題,變民...(恕刪) 你要踹人家車 你就打算欺負車裡面的人 賭裡面是 一家三口四口有小孩的那種不敢跟你起衝突的家庭結果賭錯 裡面一堆流氓被打活該 打死好不守規矩 你拍照就好 你動腳 那被打也剛好~
鬍鬚小哥 wrote:.誰打誰...新聞上說 眼鏡哥先動手 擄人跟強制罪應該不至於...至於傷害 應該互告 警方指出,雙方暫不提告,已開單未禮讓行人等違規事項,將再追究是否涉及強制罪嫌。警方指出,針對影片中轎車「未禮讓行人」及「非遇突發狀況於車道中暫停」等違規行為,依規定製單舉發。
E.S.mobile wrote:踹得好、擄得好、打得...(恕刪) 痾 本來就有禮讓行人的法規,又不是這一任加上去的維安也不是這一任特有的所以真的不知道你要抱怨啥?還是你覺得要路口全面改善之後,才要禮讓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