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要過無號誌馬路 應該學日本小學生舉手示意 待車輛停止後再過馬路 不是站在路邊毫無表示等車輛停止現在開車族 要看前方的車 要看左右後照鏡的機車 現在還要看站在路邊的行人 猜他要不要過馬路 我都有點不敢開車了耶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308120084.aspx
台灣違規達人一堆, 還有違規達人選出來的違規民代讚聲撐腰!警察不敢執法怕局長要去議會罰跪交通要改善很難! 意外險多買一點, 趕快加入板金大爺行列,一人一車塞爆交通然後考北政府不解決塞車問題, 比較實際一點
行人與駕駛還是需要互相的駕駛就是要看路多注意,行經行穿線就是先放慢行人就是遵守號誌,過馬路也要先自己看有沒有車沒有任何一方是帝王。生命最重要行人就已經是純肉身了法律規定行人路權最大,甚麼車都要讓但路上看都不看,愛走就走都不看路真的等於把自己的命交給別人處置很想拜託各位行人,怕死一點,珍惜自己的生命一點不要都覺得「反正你就是要讓我」這樣根本等於隨便把自己的生殺大權丟到別人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