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道路設計、交通規劃不良,整體行車環境無法有效改善前,當全民檢舉成風潮(不管善意、惡意或報復),當你出門行車動則得咎,當你發現薪資很高的比例須繳罰單時,惡夢將會一直追隨你,因為風氣已成!
即使現今在鍵盤背後無駕照的屁孩,總有長大行車時,惡果會等著你!
明朝以閹宦箝制人民,現今除了街頭巷尾的攝影機,還有一堆爭相比美閹宦的檢舉者,努力創造台灣奇蹟。
檢舉者、開單警員對法規瞭解多少,毫無責任的亂槍打鳥,只是製造亂象,立法明訂檢舉者檢舉失敗,警員開單被申訴成功,則對檢舉者、開單警員處以相同罰款,讓檢舉者、開單警員能先熟悉法規,謹慎從事,而非毫無責任的亂槍打鳥,浪費開單、申訴的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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