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線就該打燈...被拍過之後,現在連順向下橋路彎彎都不自覺打燈了。現在是,看到違規人閃邊點停,讓他過...被後面的車...嗯當我沒說。看到線躲遠遠,反正現在有車道偏移警告,該打燈就打燈...紅綠燈右轉非不得己不轉。多次在某人多路口測試,下個路口迴轉再左轉(路人此時完全沒路權),竟然比乖乖在那等右轉快....
為什麼樓主明顯違規,卻還來這裡發文啊?公車妥妥的停在前方,要變換車道前應該至少有五秒鐘的時間足夠打方向燈!一般人收到這種違規罰單,應該是很羞愧自己做出這種事,雖然損失一些錢,但摸摸鼻子算了,下次多注意就好了!而不是來這裡抱怨因自己明顯應注意未注意而造成的後果!
違規就繳一繳,別再543了。雖然你的變換車道的原因是無奈、被違停逼迫的,但是變換車道就是要打方向燈,否則造成另一個事故,肇事主因還是在你而不是違停車啊!其實樓主想想自己平時的開車習慣,車道上不只會有違停,還有會很多狀況、修路、車禍處理…,只要變換車道都是要打方向燈,跟車道造成障礙的原因無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