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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行為警察調閱監視器舉證之適法性?

做法一直在變,以前的判例可能有效可能無效。

現在的做法是,不能靠監視器舉發,但監視器可以作為輔助舉發。

舉例來說,如果警察坐在家裡看監視器舉發是不行的,但是如果警察在街上看見違規,來不及取締,可以調監視器輔助舉發。
小戴CAT wrote:
你就是那位朋友對不對?


我也這麼想
樓主已經被砲到不敢回文
abingchung wrote:
⋯⋯警察真能用路口監視器來開單?⋯⋯


另類的科技執法!?
太多有的沒有的回文, 我就不一一回覆了
僅說明以下幾點
1. 太多的臆測與猜測, 朋友間聊天所談到的, 難道不能拿來問?
2. 罰單當然要交, 本篇重點在討論適法性
Justice.late

你的重點是想要躲避繳罰單,與其如此不如不要違規

2023-10-26 0:29
ForLucky wrote:
明明列出有相關判例, 討論適法性有問題嗎?


明明列出有相關判例, 討論適法性有問題嗎?
strayvet

不懂你要的是什麼?既然你說有判例,藉此跟法官爭取不就好了?01雖然臥虎藏龍,卻也是龍蛇雜處,你怎麼知道回覆你的是法官還是猴子?

2023-10-24 22:23
ForLucky

司法是不科學的,還有上面那句不是我說的,請不要亂引言

2023-10-27 9:06
你自己都貼文出來了「除有重大事由或目的外,不可使用於目的外的行政行為」符不符合重大事由要看警方認定,通常社會討論高的會成立,或是構成刑法犯罪的,比如酒駕拒檢或造成重大傷亡逃逸,所以只要符合重大事由是可以調監視器來作行政處罰的依據。
警察身上都會有密錄器材,調影像舉發依照程序,不信打行政法庭,密錄器畫面就會出來
abingchung wrote:
為了避免眼盲沒看文章...(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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