顆顆,我的小機車在速限70的省道上騎70出頭突然看到工區速限30的牌子,還納悶根本沒看到修路,所以沒刻意減速於是,一周後收到時速73超速43,12000+扣牌半年的紅單,還要請假去裁決所能說啥,申訴?鐵定被打槍的,只能乖乖繳錢被扣牌喽
改善硬體要花錢,花時間,還會遇到阻礙,問題。這些阻礙有的來自鄰里,民代等。開罰單是收入,只針對違規駕駛人,只有一人。改硬體要邀集相關單位,自己要花精神,抗壓力要夠。 開罰單是由警察開。一種是支出,還要面對群體,自己還要冒著被罵的壓力。一種是收入,只要面對單人,警察出面。哪一種好做事呢? 所以就選那一種了。 多做多錯,少做少錯 的心態吧!就如同有些候選人,官員的心態,即將要結束,後面就不關他的事了。這就是台灣看不到長遠政策,徹底解決問題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