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的標線設計與規劃爛的可以如果能拿來聘請台灣交通安全協會或者標線改造台灣路當顧問之類的並強制執行設計圖說,台中的死傷絕對可以降低許多可惜台中有交通局與建設局兩大毒瘤狼狽為奸,陳情了也只會罐頭回復所以可憐的市民就繼續自求多福吧
stoak wrote:檢舉達人有多狂?1人...(恕刪) 老實說啦!這檢舉魔人都只是在背後偷偷抓人小辮子,比方說忘了打方向灯,不小心越線等等对交通秩序危害甚小或几乎沒有的小事,當然你硬要說違規,是啊,違規,別人罰錢,你就爽了! 這也難怪交通事故,道安一直也沒有改善,因為都忙著抓耙子賺罰單啊,怎樣根本改善交通? 再說啦,收錢卡要緊。
mirohung wrote:民眾檢舉人代碼最好馬賽克一下..(恕刪) 雖然PTT已經討論到爆, 但樓主馬一下還是好的, 這次洩漏不管是有心或無意, 檢舉達人應該都會心頭一驚吧另外, 表中的 檢舉件數 與 成案件數 相差懸殊, 是否代表檢舉太過浮濫?
wingman9 wrote:例10米巷道中間劃設...(恕刪) 笑死,10米巷允許停車的結果是因為<限縮檢舉>的關係不然只要用一條妨礙他車通行就可以全部舉發了然後你的邏輯都以<汽車>舉例,可以稱呼你四輪大爺了才繳幾毛屁稅就覺得世界要繞著你們四輪大爺運轉阿?你繳得和郭董一樣多嗎?騎車的人不需要跨過雙黃線就能順利通過兩旁有停車的10米巷過不去也是因為汽車太多又不去租車位、買車位,只想白嫖免費停車位置四輪大爺噁心就在這裡,懂嗎?限縮檢舉最大得利者也是汽車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