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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最新的可檢舉項目,整理表格曝光了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切西瓜轉彎不能檢舉,
但是切西瓜前、後跨越雙黃線,就可以檢舉。
(檢舉網頁違規選項:未依規定駛入來車道)


太神啦 有檢舉前輩支援
台灣交通應該還有救?

另外我會在發布一個連續檢舉
20230915可檢舉項目https://pse.is/5glkwx
守規則的人本來也不想/不需要檢舉違規者,
若非太多違規者侵犯到守規則用路人權益,
誰會想檢舉本來就該做好、做對的事!
提告是權力,申訴也是權力!!
剛看項目,沒擋泥板的可檢舉喔,檢舉達人日檢舉量可破千了,百分之90車主都是違法
真實好劍 wrote:
沒擋泥板的可檢舉喔


我承認我每天都在違規!
有些可檢舉有些則不行
20230915可檢舉項目https://pse.is/5glkwx
林北檢舉達人 wrote:
‼️...(恕刪)


建議放到雲端google表格, 更容易修改也可讓更多人看見
Shiun.MB1 wrote:
建議放到雲端google表格, 更容易修改也可讓更多人看見


預計2025年就會開放了
我還在想有什麼方式
可以貼簡單網址
林北檢舉達人 wrote:
2025可檢...(恕刪)


謝謝分享

現在常常看到停車於人行道、行人穿越道的汽機車,如以道路處罰條例55臨時停車,要符合多項要件,恐怕很難檢舉成功。是否可以換個角度想,以道路處罰條例56「一、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呢?我個人認為應該可行,主因「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就是行人專用,必然符合「禁止臨時停車處所」。不知,板主意見如何呢?

再,請問,道處45.1.6「不按遵行方向行駛」,可以適用於不遵照「地面方向指示」嗎?

末,紅綠燈之路口範圍中停車,檢舉可依據那條法令呢?因停車導致綠燈了,該車依舊停於路口,確實有妨礙交通,又可依據那條法令檢舉呢?
板主,
不知是否有整理同一行為,違規法條的明細,好比「變換車道全程不打方向燈」,可以檢舉42和48。

由於違規仔太多,若有前項的明細,檢舉人填單時,就可直接參考,不必翻找法條,或是遺漏沒填,以至於便宜了違規仔,總之,前項明細有,違規仔收到多張罰單後,應該會收斂違規行為。

以上,是我個人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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