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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過馬路差點被撞「一屍二命」無法開罰 警方說話了

很明顯 警察就是大事化小 小事化無
要查 還不簡單 只能說 那孕婦不是高官民代 也不是房東 聖母峰
監視器搞不好就只拍到黑車靠的近一點 開得快一點而已.. 這年頭政府開始實施行人最大之後 什麼奇形怪狀的都可以出來喊違規...... 網路風向還真是無奇不有 出門帶點腦子 帶個眼睛吧...
大呆群 wrote:
重點就是
孕婦沒背景也沒靠山
所以警察根本不鳥你


如果懷的是台獨金孫

現在黑車已經慘了

警察治不了你

側翼跟名嘴也會圍攻你
mioka

應該不會吧,台灣是法治國家,就算懷的是共產統一金孫,我們也是會維護她的人生權利的。現在台灣很多都是中國第二代第三代的小孩,他們也不會有自己不如人的想法,而且一樣受到中華民國憲法保護[^++^]

2023-08-08 19:41
暨行車記錄器與機車行車記錄器之後

市面上將開發出行人專用記錄器

除了前後雙鏡頭外

可能會發展出+左右兩側的4鏡頭機種

趕快布局鏡頭相關概念股
違規沒被抓到是一回事,但是只要有人告訴,有立案警察就有破案壓力。所以這邊根本不讓人家檢舉,就是因為只要能說服檢舉人就能擺平就少一件案子,但是真的有人能告到法院或者讓檢察官起訴那就是不同的性質了~

況且監視器影片能不能作為證據還是要按法官跟檢察官的心證,所以並不是真的撞死人才能起訴,只要能證明對方有危險駕駛或者妨礙公共安全就可能有上法院,而且現行犯人人都能檢舉~我不認為警察說不行就不行~

我也碰過警察跟我說不行,後來我還是成功了。問題在於檢察官跟法官的觀點,警察只是稍微比我們懂法,但是如果我們自己有法律素養就能維護自己權利,成功做到當初憲法老師跟我們說的,讀法律是為了成為懂法的刁民:D

碰到好老師真的受用一輩子
宇宙中有近乎無窮的星星,地球在其中就像沙子一樣的渺小,而我們則是比沙子還要更渺小的多~
要外國人上網再寫個抱怨才有用
台灣孕婦?誰理妳?
提高罰款到$6000又怎樣?
執法不落實,沒人在鳥
mioka wrote:
我也碰過警察跟我說不行,後來我還是成功了。


為這句話,幫你加分。

我也遇過類似的鳥事,警察想吃案,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但是,對當事人而言,卻是天大的事。

後來,我也成功了!可是,我並不怨警察,
自己的事,自己爭取,別人不可靠。
台灣這個地方,人命不值錢,選擇在台灣生小孩,必須坦然接受這樣殘酷惡劣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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