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申請路權也很莫名其妙,偶爾有需求就算了,每個週末甚至每天都佔用,根本影響其他用路人....黑豆爸爸 wrote:與台北內湖好市多的情況類似,警方有驅趕排隊車龍,按規定是不得占用馬路排隊進停車場或路邊停車格,不過後來內湖各大賣場都有放交通錐引導車流,讓車龍得以排隊進場,我猜應該是有申請路權。
nccl wrote:這種申請路權也很莫名...(恕刪) 至少賣場有誠意去處理交通問題,我認為這樣處理還不錯,井井有條把路過與進賣場車流分流互不干擾,如果剔除進賣場的車流,其實內湖商業區段車流量並不大,我是贊同這樣處理,至於高雄巨蛋我不是當地人無法置評,還有是否符合公平正義或者可否如此申請路權?我不清楚法令規定,不過看來成效還不錯。
漢神巨蛋的停車場交通只有一個爛字而且是爛了十幾年都這樣告訴你 外面排完進去裡面還有的你繞咧這樣還會想開車去漢神巨蛋真是有病高雄是沒別的百貨公司了嗎我開車到目的地要是看到排隊成這樣二話不說改地點話說自從上次在巨蛋停車場和別人因為停車位的問題差點起衝突後十幾年不曾再去漢神巨蛋了
插隊者通常是吃定你不敢,就給他撞就是了。 管他站得住站不住,車子不就是消耗品,讓對方付出一點代價,要上法院也是奉陪,看誰時間多,錢多,不是嗎? 以台灣法律來講,要判賠100% 的權責機率很小。既然對方故意,你也是故意,對方說不知道,你也說不知道對方怎麼會插進來,就看法官怎麼判... 遇到一個無賴,你比他更無賴,就是了。 以前也是被撞,不賠,找兄弟上他家,馬上就賠,天底下就有這樣的人,不是嗎? 警局裡跟你講道理,講不通,就別用道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