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重罰鍰的效果本來就有限,而是要加大取締力度才能解決。酒駕罰到9萬了,仍然有人在酒駕,不就是心存僥倖嗎?如果被抓機率提高,相信遵守的程度也會提高。美國人看到停車再開的標誌一定會停,台灣考照也考到這一點,但是,台灣卻沒人遵守,原因就是在美國如果不遵守,被抓的機率非常高,大家不願意冒險,久而久之就會變習慣了。
教育要從根本做起,行人自恃違規不會被檢舉,台灣漠視行人違規由來已久,而所有駕駛人都是從行人身份轉變而來的,自然對違規習以為常。反之當行人習慣遵守交通規則之後,將來成為駕駛後亦會習慣遵守交通規則。所以政府當務之急應該要先加強取締行人違規才是根本之道。
可能收入也是原因之一太有錢或根本沒錢擺爛的這兩個極端有錢的愛違規不怕罰錢沒錢的就不繳罰款擺爛而已我怕被罰錢出門都很小心守規矩久了就會很習慣守規矩但有些道路還真的開得很不順心過去後都很擔心會不會被檢舉有些真的隔壁不讓你也過不去變成閃著右轉燈然後再左轉到直行也有很多買東西就直接停在路中間的我都習慣在他後面停下來幾秒後 我就跨雙黃線超過他其實每次我也很怕後車會搞我 人性本善 但是在交通這塊 我是不相信拉不罰錢我應該也是路上大爺想怎樣就怎樣不撞到人就好因為不想繳錢才跟著遊戲規則走(就是所謂的法規)
1.酒駕累犯查獲一率拘留及扣車.(已經給次機會了)2.無照駕駛肇事一律全責.(本就不該駕車上路)3.罰款不繳移送拘役.(比照易科罰金,關一天折抵1000元)4.職業駕駛的保險規定一律保好保滿.(職業駕駛整天路上跑,一出事就哭窮)5.肇事賠償判定後如不支付就移送拘役.(比照易科罰金,關一天折抵1000元)6.行人於斑馬線上穿越馬路時若使用手機, 比照汽機車開罰.我承認我比較激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