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尼 wrote:WTO是為了重機嗎? 重機是加入WTO這件事的主角嗎?呵呵 難道加入WTO為了是一瓶180元的米酒嗎?WTO是雙邊貿易談判,本著互惠條件,你三陽光陽要賣到我的國家,那你就開放你的市場我的哈雷也要賣過去啊,你不答應那就免談了嘛。
誰要騎重機我都沒意見你要買幾台汽車幾台重機我也沒意見只是覺得你一下說自己守規矩慢慢排隊一下又說重機就是該成為亂鑽車縫的解決方案搞得我好亂以我的理解你的理論就是覺得路肩,車縫不拿來走不拿來鑽根本浪費嘛說九彎十八拐危險但是在高速公路上鑽車縫很安全這邏輯我不行難道汽車在高速上面鑽車縫就不算危險駕駛?機車不管在哪條路鑽車縫都是節省時間節省資源的駕駛方式?我沒騎過重機,只騎過一般機車我當然年輕時也鑽過車縫後來年紀大了以後深深覺得這行為笨死了在路上橫衝直撞其實根本沒法讓你節省多少時間只是讓你耍帥,但是其實又浪費汽油剎車橫衝直撞讓你駕駛本人和其他用路人帶來的風險急遽升高不要再說什麼你不會出事,你技術很好了還沒出事不代表你不會出事後來騎車我都是規規矩矩慢慢排隊平安到達目的地才是行車的目的要橫衝直撞就去賽車場要享受駕駛樂趣,不代表你必須要橫衝直撞鑽車縫法規就是法規你要用路,就請你要先遵守尊重法規你覺得法規不合理,你可以請民意代表去討論去修法還不能上路就成天叫著法規不合理一副不想遵守的樣子誰敢讓你上路呢
yoyo0719 wrote:誰要騎重機我都沒意見...(恕刪) 還是很多人不了解,一般道路上鑽車縫並沒有特別罰則,但在高快速公路管制規則裡面卻很明白的規定,在紅盾牌及梅花標禁止同車道併行併駛,第 20 條大型重型機車行駛於快速公路,除本規則另有規定外,應比照小型車行駛規定,並應遵守下列規定:一、禁止同車道併駛或超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有下列行為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四、同車道併駛、超車,或未依規定使用路肩。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車違反前項第四款規定或汽車行駛高速公路有前項第四款前段之行為,處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罰鍰。所以在紅盾牌與梅花標不論是機車鑽汽車或是汽車鑽機車都在禁止之列,所以你很清楚的知道一般道路重機去鑽車,就跟小綿羊鑽汽車,汽車鑽小綿羊一樣,如果重機這樣算違規,那其他難道就合法嗎?
國道112年1月4月,受傷人數:兒童:69,成人:1336死亡人數:兒童:1,成人:17全國道路含國道112年1月4月,受傷人數:兒童:3655,成人:103308死亡人數:兒童:8,成人:488以台灣這種交通文化還是不要開放會比較安全,重機仔還有話要說啊?
蠻想知道韓國不開放重機上高速公路的原因?維基百科:韓國在韓國,所有高速公路上都禁止騎摩托車。唯一的例外是緊急救援車輛,如警用摩托車、軍隊/囚犯運送車隊、救護車等。[2]此外,還有一些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禁止騎摩托車。
tony333324 wrote:我也有一台黃牌重機,...(恕刪) 這不就很明顯在告訴大家是個人因素嗎?這群人擺明就是把重機當玩物,要上國道就改成開車然後你要要求他們約束自己的行為?你以為他們在乎國道路權?在乎社會觀感?憑什麼我們正常用路人的用路權,需要被這種人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