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xvwrote:《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恕刪) 這種幾乎成DNA了的駕駛習慣,要改善非得三五年不行。我現在都很小心,上車就先提醒自己要注哪些地方。所幸,讓行、小心通過時,後面的車子沒按我喇叭!我想大家都在注意這件事!該司機也不是亂開,但以前不對的開車習慣一時改不過來,就闖禍了!
jxv wrote:《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恕刪) 台灣就是~不管就一直不管~要管就管到吹毛求疵行人闖紅燈要禮讓行人!~要讓他登上國際媒體行人闖紅燈要禮讓行人!~要讓他登上國際媒體行人闖紅燈要禮讓行人!~要讓他登上國際媒體
ming131 wrote:其實這駕駛應該是多年的行車習慣了建議上班後,名牌上面直接再貼張大告示,方便用路人辨識告示:擋我者死 +1應該是幾十年來小車都這樣開身體已經慣性如此了什麼!要禮讓行人?我四輪大爺耶!
一兵勤務 wrote:斑馬線不退縮離開路口,你永遠都解決不了阿車沒轉正就是增加沒看到的風險難道公車故意想撞嗎?不可能阿要嘴說不注意嗎?當然可以嘴阿但是道路設計改一改好不好可以符合邏輯一點的設計嗎? 你講的都沒錯,但可以同時改進不衝突都是為了降低出事的機率或層層把關 (起司理論)沒有意外是只做一項措施就能 100% 阻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