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會全責是因為你在左彎車道向右彎, 人家機車是在左彎車道要向左彎全責沒錯, 何時才會不是全責, 就是機車掛了, 此時才會細究機車有無應注意未注意或自身過失(例如安全帽頤帶未繫緊), 因為機車受傷而已因此你全責
傑森077 wrote:那邊沒有路口監視器,我也無行車記錄器的情況下,警察按雙方筆錄做了事故現場圖。 你確定嗎?有到交通隊看過監視畫面了我隨便GOOGL就看到後面有一支正看照著你發生事故的路口以台北市路口監視器畫面品質就算是在200M~300M外的監視器放在70吋的螢幕上 也是清清楚楚的....
如果警察的圖面沒錯的話,機車其實是企圖同車道右側超車,依照法規,這是要吃罰單的!(有在騎車的,應該都能從圖面上看得出這台機車想做什麼)不過這也是台灣目前車道太寬所造成的後遺症...現在就壞在,你沒有行車紀錄器的畫面,也沒有路邊監視器的畫面能證明它同車道右側超車你現在能咬的,也只有對方無照駕駛,根本沒資格上路!這張初判表,寫得不是不完整,你還是花錢送鑑定比較保險!不過,距離上一個路口,也就是新生南路的路口,至少200公尺,為什麼你到這裡才在換車道要右轉?你的駕駛習慣也有很大的問題
白鷺鷥 wrote:但是汽車跟機車原本就同處第二車道.......理應是後車要注意前車,沒有前車要長眼睛注意後車的道理。雖然樓主原本在左轉車道,想要變換到右轉車道,但這是合法的。 平常直線行駛是這樣沒錯但遇變換車道或轉彎都要注意後車左轉車道要變換到右轉車道是合法但也要看是在哪變換的依現場圖機車摔倒滑行的距離與位置樓主很可能逼近槽化線看到路標才臨時起意突然偏右變換車道想必也沒預先打方向燈提醒後車, 方向盤連動方向燈根本防不勝防方向燈不是有打就好, 要預先打確認後車已注意到才能轉2樓早就點出問題點了雖然沒有影片也應該有照片警察並不全是呆子
車主好好談吧!全責跑不掉最基本的協助保險理賠~要是周全一點帶個水果~紅包去慰問,要有紀錄重點是要加對方的LINE天天問候、天天紀錄,不管對方已讀有沒有回日後上法院好有個籌碼,讓檢察官看到你的誠意,很負責任想處理只是賠償談價格問題現在他受傷處弱勢需關懷,之後獅子大開口換你處弱勢檢察官會更同情你,法官也會看你有誠意要處理多站你這方戲演多了就精了
就去申請鑑定吧希望您能翻盤,記得也上來跟大家經驗分享鑑定結果不然台灣一堆機車猴子趨光性的不治治很麻煩至於開車技巧關門等等的議題,只能說台灣尸位素餐的交通官員和法規讓原本的車碰車意外變成騎機車的猴子受傷就很偉大可以予取予求...下次路上小心點了很喜歡看路上兩隻猴子撞在一起,一起去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