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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不及煞追撞等紅燈騎士 保六警噴飛「頭部重創」身亡

再闖紅燈嘛!

最討厭的就是闖紅燈的人

很常看到闖紅燈差點撞到別台乖乖停等的車
被撞的能國賠嗎?
Leonarka wrote:
被撞的能國賠嗎?

肇事者肇事當時不是在執行公務,得找肇事人或其繼承人要了
台灣應該落實N年年機車限定市區只能騎30並強力取締超速
黃燈停下的被撞風險真的很高
恐龍 : 應注意未注意



我說前車
應該要裝區間測速,降低車速,以避免憾事再次發生
Gary2013 wrote:
我也有減速時看後照鏡...(恕刪)

偶爾 常有機會發生以下事況:
在市區 同一外線車道之後車
(此後車/指機車或四輪汽車)
ex.台中市公益路 公益路前往公益路二段方向
自(公益路v.s.以下各橫向)華美街/忠明南路/精誠路口/東興路三段/大墩路直至文心路位址之區段
有四輪車輛臨停..佔據右側部份車道/用路
(所以影響至其他用路人正常 用路寬度)
因此機車常有機會遭遇汽機車從後方 急速迫近
倘若..我等前方駕駛人..車前遇突發狀況..
該車肯定無法及時煞停
(其持速超快且未保持足夠安全車距)!

當我從後視鏡 觀察得知此象
有時我左手手掌 會伸直 且朝向9點多時鐘方向 (以試圖向後方車輛示意 危險)
藉以表示吾 “有阻擋您”之義涵啦~
倘若當時情境允可 我會儘速靠右行駛,
讓“趕路的人”順利通過/通行。
(吾其實 有點擔心:
鬆放左手。只單右手抓握車輛..
萬一遭遇道路突發狀況 吾將可能有較大風險 摔車)
*而 若沒太大“把握”能處於安全情境 我只好按(適中音量OK/不一定 需按鳴超大音量)
吾壓按三短促喇叭音 提示“已有危險交通路況”請保持安全車距。
註:再次強調(這區段內)車水馬龍/交通頻繁,常有自我中心強烈的駕駛人,直接把車停放道路邊上&佔據部份車道用路!
衍生此類路況多是 外車道被佔據問題所致。

*請甭提醒。這情境 機車可以打危險訊號燈訊。
*這我的確明白。但即時打了危險燈訊 後車
也不見得能瞬即秒懂唄(?)總覺得他們 沒怎用心留意駕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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