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你一招靠近對方車身 閃一下大燈接著 檢舉對方 違規超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71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五、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如車前路況無障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但 注意 你這動作只能做一次 如果你太對方太近 且不只一次逼近 且還多次閃大燈 會變成你被檢舉逼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