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葛小花 wrote:剛剛看到的 難得有比...(恕刪) 出門在外都是互相,要求別人的同時也要求自己,做什麼都自問會不會影響到他人,問心無愧就好。那些不顧它人我行我素,總有天會和同類擦出美麗的火花,那就是自己的選擇的風險了
jon8395 wrote:已經有互相仇視的氛圍 的確是有點不過說真的也很妙,普羅大眾難道真的有人,從不騎機車,也從不開車,出門一定走路當路人,或大眾交通工具。有嗎,或許有,不過我覺得應該是非常少數吧。而且是很少很少的那種。每個用車的人也會當路人,每個路人也都一樣會用車。就同理心吧,這種事情也可以分成二派,也是很妙。
法律沒跟你說不能,但.. 你這樣做,一是自己挑釁!二是白目!三是陷害撞到你的人!就像法律沒關定你不能在可以通行時躺在馬路上啊!那你躺看看嘛!以前常覺得日本人太拘謹,但他們那種「不給別人造成麻煩」的個性,或許才是人家社會比台灣進步的原因之一!
HHLZR wrote:不要再日本了 日本真...(恕刪) 那對岸更不用講了比較晚發展也因此道路規劃看似井然有序實則亂象叢生 大小城市一個樣重點暴民不少 新聞時常發生 車輛暴衝?蓄意謀殺? 想不開?看不爽? 違規家常便飯總之在那嚴刑峻法下 縱使強力鎮壓下都無法抹滅該地區的人文素養還有為數眾多的刁民
諸葛小花 wrote:剛剛看到的 難得有比...(恕刪) 行人就算走在斑馬線還是要專心,走在路上划手機,就表示沒再注意路況,至於迅速通過,這點就不一定了,老人家、小朋友、孕婦,總不能要他們一步當兩步走法律加重不禮讓行人的罰則,但行人還是要長眼,遇到不禮讓的駕駛,還是要自己閃避,我過馬路,一定先左看右看,不會有行人最大,駕駛一定要讓我,就是怕遇到不禮讓的駕駛現在很多行人都覺得,走在斑馬線就是吃了無敵星星,斑馬線只是在事後究責,能讓你有優勢,不等於你被撞會沒事,受傷的還是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