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lee1026 wrote:明顯需要時間來改善,妄想馬上達成人家幾十年的成就,不切實際 提高罰則就能光速改善了比如將違規罰金提高到6萬~24萬若肇事,追加吊扣駕照1年,強制參加交通安全講習,累犯吊銷駕照
stoak wrote:高雄再辦一次好了 再辦十次也沒用台南高雄路權就是:大車 >小車 >機車 >自行車 >行人在台南高雄,連在紅磚道走都可以被違規汽機車叭要求讓路了(而且不是少數),斑馬線算啥!除非一視同仁重罰並嚴格執法十年不然永遠也不可能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