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yo0719 wrote:
我覺得也是是時候把黃線真正的開放讓他成為黃線了
把大部分路口設置黃線可臨停的臨時停車格
上面設置自動開單系統
開放每個路段不會太影響交通的臨停時間(也許10分鐘,隨便)
超過要嘛開單,要嘛很快地拉高停車費用(也許10分鐘20元,再超過10分鐘40元....)
讓每個路段可以合理的臨停
否則你只是把一個本來就會有的需求故意視而不見
讓你大部分路段可以真正的臨停
占用太久,或是還去紅線停車
你要怎樣強力開罰檢舉我想大家都沒話可說
每次沒配套
美國很多大城市對於路邊停車限制管理有分幾種
如

No stopping 禁止停靠 = 車輛不可靜止在路邊
No standing 禁止臨停 = , 車輛可以停下來上下乘客, 不可以上下貨物, 但不可以停泊
No parking 禁止停泊 = 車輛可以停下來 上下乘客, 上下貨物, 但不可以停泊
相對台灣只有一種紅線= 禁止停車, 一個很廣泛的定義等於滿滿畫滿紅線的巷道內通通不可以上下乘客, 上下貨物, 自然也不能停泊.
那人站在滿滿紅線的道路上要去哪裡上下車? 貨物要去哪裡上下車?
可以說, 現在的檢舉亂象, 源自於法規的不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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