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xv wrote:台南市北區忠義路三段、成功路口昨(8日)上午9時許發生恐怖車禍,36歲的杜姓孕婦當時駕車行經路口要左轉,撞上一對正在過馬路的母女,3歲的女童當場被輾斃,而38歲的李姓媽媽則是重傷,目前仍在加護病房觀察。女童爸爸今(9日)表示,肇事的杜女今早有打電話給他,稱「肚子裡的孩子賠給你」,爸爸氣到發抖直回「要怎麼賠,不是自己生的,有用嗎?」 切西瓜搶快,母女都被輾過,司機真是該死如果當時對向來一輛大卡車直接先送孕婦上西天該有多好
個人覺得,無關誰執政。交通硬體再好再完善,駕駛人素質低還是一樣。除非修法加重刑責,最好是酒駕致人於死,和行人綠燈於斑馬線於死,一律死刑,不然永遠發生。不然就是,除了刑罰必須加上 終身不得領有駕照。讓素質低落的駕駛退場。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為了保護家人,我從12...(恕刪) 看你是檢舉甚麼樣的違規。有每天站在比較容易事故的路口幫忙守著闖紅燈檢舉嗎?有站著路口拿著相機對著斑馬線前檢舉嗎?做到才是真的對交通有幫助。其他都是心理問題。笑你不敢!!